A.薛某是义务人,但无对应权利人,让薛某承担赔偿义务,违反了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B.交警大队未受损失而保有6.万元,形成不当得利,应予退还B.C项:根据2005年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7.4条规定,对未知名死者的人身损害赔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其所得赔偿费交付有关部门保存,其损害赔偿权利人确认后,通知有关部门交付损害赔偿权利人。交警部门根据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的规定代收并保管无名死者的赔偿款的做法并无不当,根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公平正义的要求,这既便于无名氏的继承人出现后及时得到赔偿,又利于保护无名氏继承人的利益。因此,交警大队依法行使职权,合法有效,不属于不当得利,并无需退还。所以,BC项错误。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D。
C.交警大队代收6.万元,依法行使行政职权,与薛某形成合法有效的行政法律关系,无须退还
D.如确实未找到权利人,交警大队代收的6.万元为无主财产,应收归国库
【正确答案-参考解析】:参加考试可见A.李某、张某不得解除收养关系
B.李某应对张某承担违约责任
C.张某应赔偿李某1万元
D.李某应返还不当得利
【正确答案-参考解析】:参加考试可见A.甲公司不守诚信,构成根本违约,张某有权退房
B.甲公司构成欺诈,张某有权请求甲公司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C.甲公司恶意误导,张某有权请求甲公司双倍返还购房款
D.张某不能滥用权利,在退房和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之间只能选择一种
【正确答案-参考解析】:参加考试可见A.温某明知借款合同上的盖章是甲公司合同专用章而非甲公司公章,未表示反对
B.温某未与甲公司核实,即将借款交给吴某
C.吴某出示的甲公司授权委托书载明甲公司仅授权吴某参加投标活动
D.吴某出示的甲公司空白授权委托书已届期
【正确答案-参考解析】:参加考试可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