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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四条

来源 :华课网校 2024-09-08 02:56:24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四条规定了禁止擅自猎捕、杀害和收购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这个法律条款的出台,是为了保护我国珍稀濒危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态平衡,保障人类健康和生命安全。

野生动物是自然界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在维持生态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生态系统功能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在一些地区,由于贪婪的猎人、非法的收购商以及心存侥幸的居民的行为,野生动物遭受了严重的威胁。这些人为因素的存在,导致野生动物种群的数量急剧减少,生态平衡遭到破坏,生态系统功能受到影响,甚至危及人类的健康与生命安全。

为了保护野生动物资源,保持生态平衡,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四条规定了禁止擅自猎捕、杀害和收购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这个法律条款的出台,将有力地遏制非法捕杀野生动物行为的发生,保障野生动物的生存和繁衍,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

同时,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四条也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对于违反禁止擅自猎捕、杀害和收购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人,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包括罚款、拘留和刑事处罚等。这也为保护野生动物资源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综上所述,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四条的出台,是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态平衡、保障人类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法律措施。我们应该积极遵守这一法律条款,杜绝非法捕杀野生动物的行为,共同建设美丽的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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