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共享题干题(共20道,每道2分,从五项备选答案中选出二至四项正确的,全部选对得满分,在无多选、错选的情况下,选对一项得0.5分。)
1.(一)资料 丙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由A、B、C三人以募集召集方式设立。 1、2017年,丙公司因骗取国家对新能源汽车的补助,被工信部处以暂停新能源汽车推荐目录资格申请,且财政部罚款1.3亿。 2、2019年1月,经过整改,丙公司成为了需要国家重点扶持的高科技企业 3、2019年4月2日,丙公司与某公司签署买卖合同并确定用银行委托收款方式结算。4月8日出货,4月9日丙公司到银行办妥了托收手续,4月20日,丙公司收妥款项。 4、2019年7月,丙公司签了一张支票给某公司,但是支票上没有收款人和付款地丙授权某公司代写收款人,某公司把收款人写了自己。 (二)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为下列问题从备选答案中选出正确的答案。
【正确答案-参考解析】:参加考试可见2.(一)资料 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由张某、李某、赵某作为发起人, 通过募集方式设立。 2017年,丙公司因骗取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的行为,被工信部处以暂停新能源汽车推荐目录申报资质的行政处罚,同时被财政部门罚款1.3亿元。 经过整改,2019年1月,丙公司被认定为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 2019年4月2日,丙公司和丁公司签订销售新能源汽车的合同,约定采用委托银行收款方式进行结算。4月8日,丙公司依约发出货物,4月9日,丙公司向开户银行办妥托收手续;4月20日,丙公司收妥款项。 2019年7月,丙公司为支付货款,向戊公司公司开具一张金额为20万元的支票,支票上未记载付款地和收款人名称,授权戊公司补记收款人,后戊公司将自己记载为收款人。 (二)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为下列问题从备选答案中选出正确的答案。
【正确答案-参考解析】:参加考试可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