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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有色金属厂是某市产业部下属的国有企业。假设2015年3月18日,甲企业由于经营管理不善,长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债权人申请破产。3月24日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并通知了甲有色金属厂。法院于2015年10月21日裁定宣告该有色金属厂破产。管理人及时拟订了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后交由债权人会议讨论,已知债权人会议共有债权人10人,债权总额为1000万元,其中全部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为A、B二人,其代表的债权额为300万元。破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依法通过后,直接交给管理人执行。
2015年11月30日,破产程序依法终结。但在2016年8月,人民法院在审理其他案件时发现,该厂曾在2015年1月时放弃对某机器厂的120万元债权,同时,有人举报2014年2月20日,该市产业部将甲有色金属厂所有的一台价值80万元的金属切割机无偿调拨给另一企业使用。
问题:
1.A、B二人在债权人会议的此次表决中是否享有表决权?并说明理由。
2.此次债权人会议中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决议如何通过?并说明理由。
3.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执行的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4.该厂放弃的120万元债权,债权人是否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追加分配?并说明理由。
5.对某市产业部无偿调拨价值80万元的金属切割机,债权人是否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追加分配?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参考解析】:参加考试可见2.
A公司卖给B公司一批货物,B公司于2018年2月10日签发一张见票后1个月付款的银行承兑汇票。3月5日 A公司向 C银行提示承兑并于当日获得承兑。
3月10日 A公司在与 D公司的买卖合同中将承兑后的汇票背书转让给 D公司,3月20日 D公司在与 E公司的买卖合同中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 E公司,同时在汇票的背面记载“不得转让”字样。
3月30日 E公司在与F公司的买卖合同中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F公司。
4月6日,持票人F公司向C银行提示付款,C银行以“E公司在背书转让时未记载背书日期”为由拒绝付款。F公司于4月7日取得“拒付理由书”后,于4月10日向E公司.D公司.B公司.A 公司同时发出追索通知,追索金额包括汇票金额100万元.逾期付款利息及发出追索通知的费用合计102万元。
对F公司的追索,E公司以F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发出追索通知.丧失追索权为由拒绝承担担保责任;D公司以自己在背书时曾记载“不得转让”字样为由拒绝承担担保责任;A公司以追索金额超出汇票金额为由拒绝承担担保责任;B公司以A公司交货不合格为由拒绝承担担保责任。
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银行C 拒绝付款的理由是否成立? 并说明理由。
2.E公司的主张是否成立? 并说明理由。
3.D公司的主张是否成立? 并说明理由。
4.A公司的主张是否成立? 并说明理由。
5.B公司的主张是否成立? 并说明理由。
6.如F公司于4月20日才向银行C提示付款,如银行C拒绝付款,能否向E公司行使追索权? C银行的票据责任能否免除? 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参考解析】:参加考试可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