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0-525-585
服务时间  08:30 - 21:30
当前位置:题库>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试卷三>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三真题
试卷三
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三真题
  • 年份:2014年
  • 类型:历年真题
  • 总分:150分
  • 总题数:100题
  • 作答:240分钟
相关产品
题型介绍
一、单项选择题 (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每题1分。)

1.薛某驾车撞死一行人,交警大队确定薛某负全责。鉴于找不到死者亲属,交警大队调处后代权利人向薛某预收了6.万元赔偿费,商定待找到权利人后再行转交。因一直未找到权利人,薛某诉请交警大队返还6.万元。根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公平正义要求和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薛某是义务人,但无对应权利人,让薛某承担赔偿义务,违反了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B.交警大队未受损失而保有6.万元,形成不当得利,应予退还B.C项:根据2005年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7.4条规定,对未知名死者的人身损害赔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其所得赔偿费交付有关部门保存,其损害赔偿权利人确认后,通知有关部门交付损害赔偿权利人。交警部门根据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的规定代收并保管无名死者的赔偿款的做法并无不当,根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公平正义的要求,这既便于无名氏的继承人出现后及时得到赔偿,又利于保护无名氏继承人的利益。因此,交警大队依法行使职权,合法有效,不属于不当得利,并无需退还。所以,BC项错误。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D。

C.交警大队代收6.万元,依法行使行政职权,与薛某形成合法有效的行政法律关系,无须退还

D.如确实未找到权利人,交警大队代收的6.万元为无主财产,应收归国库

【正确答案-参考解析】:参加考试可见

2.张某和李某达成收养协议,约定由李某收养张某6.岁的孩子小张;任何一方违反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办理了登记手续,张某依约向李某支付了10万元。李某收养小张1年后,因小张殴打他人赔偿了1万元,李某要求解除收养协议并要求张某赔偿该1万元。张某同意解除但要求李某返还10万元。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李某、张某不得解除收养关系

B.李某应对张某承担违约责任

C.张某应赔偿李某1万元

D.李某应返还不当得利

【正确答案-参考解析】:参加考试可见
二、多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每题2分。)

1.甲房产开发公司在交给购房人张某的某小区平面图和项目说明书中都标明有一个健身馆。张某看中小区健身方便,决定购买一套商品房并与甲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张某收房时发现小区没有健身馆。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甲公司不守诚信,构成根本违约,张某有权退房

B.甲公司构成欺诈,张某有权请求甲公司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C.甲公司恶意误导,张某有权请求甲公司双倍返还购房款

D.张某不能滥用权利,在退房和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之间只能选择一种

【正确答案-参考解析】:参加考试可见

2.吴某是甲公司员工,持有甲公司授权委托书。吴某与温某签订了借款合同,该合同由温某签字、吴某用甲公司合同专用章盖章。后温某要求甲公司还款。下列哪些情形有助于甲公司否定吴某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

A.温某明知借款合同上的盖章是甲公司合同专用章而非甲公司公章,未表示反对

B.温某未与甲公司核实,即将借款交给吴某

C.吴某出示的甲公司授权委托书载明甲公司仅授权吴某参加投标活动

D.吴某出示的甲公司空白授权委托书已届期

【正确答案-参考解析】:参加考试可见
三、不定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86—100题,每)

1.(一) 张某、方某共同出资,分别设立甲公司和丙公司。2013年3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开发某房地产项目的《合作协议一》,约定如下:“甲公司将丙公司10%的股权转让给乙公司,乙公司在协议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公司支付首付款4000万元,尾款1000万元在次年3月1日之前付清。首付款用于支付丙公司从某国土部门购买A地块土地使用权。如协议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丙公司未能获得A地块土地使用权致双方合作失败,乙公司有权终止协议。” 《合作协议一》签订后,乙公司经甲公司指示向张某、方某支付了4000万元首付款。张某、方某配合甲公司将丙公司的10%的股权过户给了乙公司。 2013年5月1日,因张某、方某未将前述4000万元支付给丙公司致其未能向某国土部门及时付款,A地块土地使用权被收回挂牌卖掉。 2013年6月4日,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函:“鉴于土地使用权已被国土部门收回,故我公司终止协议,请贵公司返还4000万元。”甲公司当即回函:“我公司已把股权过户到贵公司名下,贵公司无权终止协议,请贵公司依约支付1000万元尾款。” 2013年6月8日,张某、方某与乙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二》,对继续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做了新的安排,并约定:“本协议签订之日,《合作协议一》自动作废。”丁公司经甲公司指示,向乙公司送达了《承诺函》:“本公司代替甲公司承担4000万元的返还义务。”乙公司对此未置可否。 请回答第86—91题。

【正确答案-参考解析】:参加考试可见

2.(二) 王某、张某、田某、朱某共同出资180万元,于2012年8月成立绿园商贸中心(普通合伙)。其中王某、张某各出资40万元,田某、朱某各出资50万元;就合伙事务的执行,合伙协议未特别约定。 请回答第92—94题。

【正确答案-参考解析】:参加考试可见